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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国有资产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巨额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从宏观上来看,影响着国民经济的“供血”功能,动摇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从微观上来看,将影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使国有企业的发展严重缺乏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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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已成为当务之急。

探索新的思路,堵塞各种漏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势在必行。

关键词: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流失;对策

一、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及表现形式

(一)企业实行股份制等改造中的国有资本流失。

主要表现在:股份制企业设立时,对国有资产本不评估、低评估或低价折股,以无偿或低价的形式设置内部职工股:分配股利时,国家股与其它股同股不同利,国家股分得的股利总是低于个人股或法人股分得的股利;对国家股不送股、不配股,或者虽然配股,但由于国有股持有者因缺乏资金无力认购时,把国家股的配股额度以远远低于市场溢价水平,转让给非关于单位和个人:大量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并没有折价入股,但仍被无偿占用。

(二)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不明确,在产权交易行为不规范造成的国有资本流失。

主要表现在:一些中小企业在拍卖、兼并、破产过程中,低价将国有资产卖给外商、个人或集体企业;在处理闲置资产时,不按国家规定进行评估,擅自将资产按低于市场价格处理给个人或其它单位;土地出让过程中,过多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地价过低,造成大量的土地收益流失。

在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一些企业在实行股份制操作中的不规范,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其现象为:将国有资产低估或不进行评估就低价入股;将公有资产按比例送给个人;在红利分配时,国家股、集体股、个人股同股不同利;以搞股份制名义,按股分红,利率高于国家规定等。

(三)监督不力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

政府监督不到位,社会公众监督缺乏力度,企业监督流于形式,执法体制改革滞后。

(四)无形资产、土地不入账时至今日,很多企业的无形资产尚未估计入账,企业的权益无从体现,商标、专利权、专利等无形资产流失于账外。

自然资源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土地未被列入固定资产,频频被蚕食侵占,招商引资不作价,流失严重。

(五)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不善或管理弱化造成国有资本流失。

主要表现在:由于投资失误、盲目购置、重复引进、维护保养不善、技术标准提高和关停并转等原因,造成技术设备大量闲置和提前报废;库存原材料与积压商品的削价、盘亏、毁损损失严重;专项资金超支挂帐数额连年增长;对部分收入和资产不入帐,形成帐外资产;在境外用国有资产以个人名义注册公司或实体。

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

1 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科学的、可量度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指标体系,由企业的产品成本、产品质量、产品销售收入和实现利税等主要内容组成。

二是建立一个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目标的确定方法体系,运用具体指标实行逐步考核的方法。

三是建立一个确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指标体系的规范化工作程序,在认真进行清产核算、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确定目标,并由企业主管部门与企业签订国有资产经营目标责任状,并报同级计委、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四是建立一个严格、合理的国有资产目标考核及奖惩方法体系。

以所列国有资产经营目标的诸项主要内容为依据,到期由上述诸部门共同组成考核组,对责任人进行严格、科学的考核。

2 强化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审核、查处机制。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企业负有指导、督查责任。

明确国资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的责任,对失职、渎职者要严格依法追究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加强审计力度,对企业的不法行为进行曝光、披露,通过“审计风暴”进行严厉的打击,依靠社会公众实行舆论监督。

其次,强化国企的内部监督,如国企监事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应健全且有效运转,不能让内部监督流于形式。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监督改制企业的清产核资,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严格审查评估机构资格,核查评估结果,保证评估质量。

对改制企业中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要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坚决杜绝企业改制中人为因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

3 建立与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首先,应建立产权管理的法律责任制度。

当前,要加速制定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有关法规,通过建立法规责任制度,明确企业的责任,规范企业的行为。

其次,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监督。

再次,强化企业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职代会要把资产保值与增值列入重要的议事内容,并通过选举参加监事会与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代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与监督活动,逐步创造条件实行民主选举厂长,以便强化对其经营活动的民主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 建立企业内部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

对国有资产进行登记、记录、实行国有资产增加、减少的报批制度。

如果企业内部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应对其占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按其占有国有资产的数量收取占用费,同时,审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情况。

5 建立有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财务指标考核体系。

企业要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自查结果及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定。

重点抽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根据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对经营完成国有资产增值考核指标的,予以奖励,没有完成资产增值考核指标则予以处罚,并终止、取消其终身经营国有资产的资格;对以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者,必须坚决追究经营者的责任,除令其赔偿外,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资产流失既有显而易见的原因,也有深层次的原因,但笔者认为国家权益缺位才是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本原因,也就是说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不到位,受托管理人管理不到位是造成流失的最关键因素。

如果国家权益能够得到及时的保护,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就可以得到较为迅速和妥善的解决。

因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应从根本上探讨如何解决国家权益缺位的问题,而这项工作对于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和管理人来说任重道远。

可喜的是,国家已经意识到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一旦国家建立起来了完善的国有资产立法监管体系,国有企业建立起了相应的资产经营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解决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看来并不会太棘手。